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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三五”出版规划第三次增补项目235个发表时间:2019-10-16 10:17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通知,确定《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》第三次增补项目235个。规划实行动态管理,公布增补项目的同时,对撤销或变更的项目一并作出调整,确定出版单位申请撤销项目141个、变更项目14个。 国家新闻出版署于今年3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第三次增补工作的通知》。各地区各部门各出版单位精心组织申报增补项目2225个,其中图书项目2074个、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151个。经集中评审,最终确定增补项目235个,其中图书项目197个、音像电子出版物项目38个。 《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》由11个子规划组成,其中“古籍出版规划”增补项目和“辞书出版规划”增补项目分别纳入《2011—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》《2013—2025年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》进行专项管理,“民文出版规划”增补项目与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相衔接,统一部署。经过此次调整,《2011—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》确定增补项目8个、撤销项目21个、变更项目2个;《2013—2025年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》确定增补项目1个、撤销项目13个;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确定增补项目74个。 就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调整项目,通知要求,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,做好跟踪指导、政策保障、督促检查、科学评估,确保各出版单位按时高效完成规划项目出版工作。各承担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要把好内容导向关、出版质量关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做到人员(项目负责人、责任编辑、作者或主创人员)、资金、时间“三落实”,严格遵守重大选题备案等出版规定,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切实抓好组稿、编校、印发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规划项目的出版品质、品位和品格。 据了解,列入规划项目的出版物正式出版时,可以在封面或外包装上标注相应规划名称字样。同时,对已出版规划项目成果的宣传展示力度也将加强,以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 |